<
m4n3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大宋将门 > 第401章 一匹马一个强国(加更求票)
    老爷子王德用最近很兴奋,他的孙子给他添了一个重孙子,他老人家四世同堂了,武将当中,能年过古稀,又能子孙众多,福寿双全,王德用的确该欣慰了,只是让他更欣慰的是眼前的战马,过去的一个月,他只去看了一眼重孙子,然后在天天在马棚里混,弄得老婆子大骂,说他只认马,不认人!

    王德用浑不在意,在他的心里,这马,的确比人重要,甚至比他的老命都重要!让他拿命去换,老将军都不会皱眉头。

    他面前的正是马瓦里马——这种战马的起源已经不可考证,大约是阿拉伯马和土库曼马杂交出来的后代。

    后世大多数的名马都有阿拉伯马的血统,至于土库曼马,还有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,就是汗血宝马!

    拥有傲人的血统,马瓦里马十分雄壮,虽然和后世培育出来的超级巨兽相比,还有差距,但是在这个时代,它们有着绝对的身体优势。

    首先,它们从马蹄到脊背的平均高度在155厘米,最高的能接近170厘米,不用算头和脖子,就几乎和人一样高。

    雄壮的身体,满是强健的流线型肌肉,宽大胸腔,粗壮的四肢,厚实的蹄子,在平时奔跑的时候,根本不用戴马掌。

    它们能承受严寒酷暑,还可以长途奔袭,总体来说,这是一种非常完美的战马。

    马瓦里马的耳朵中等大小,竖在头顶,耳朵顶端还会向中间弯曲,有点像恶魔的两个角,看起来萌萌的。

    头上还有卷曲的鬃毛,也十分可爱。很开阔的大眼睛,透着坚韧和聪慧,很是讨喜。总而言之,这是很招惹稀罕的马。

    如果说,马瓦里马有什么缺陷,那就是太能吃了!

    王德用亲自喂养它们,吃得老将军都心惊肉跳,一匹马瓦里马的食量比一匹北地马要多三成到五成。

    如果要打仗的话,鬼知道这帮大胃王能吃多少!

    不过当把它们拉到校场上,老将军立刻就不心疼了。

    马瓦里马普遍比北地马高一寸左右,别小看这点差距,放在马身上,那可是相当大的,马瓦里马大出了一个等级。

    这也就决定了马瓦里马能承担重甲骑兵,实际上,马瓦里马,还有它们的亲戚,在中亚,印度一带,也是作为重骑兵的伙伴的。
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单纯从骑兵来讲,大宋落后于西夏和大辽,而西夏和大辽,未必强得过中亚的国家,包括铁木真的骑兵,他们也是靠着出色的战术赢得了对手,单纯比战马的精良,还是要逊色很多的……
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马瓦里马漂洋过海,来到了大宋。

    当世最优秀的战马,配合上大宋超强的经济实力和钢铁业基础,一支无与伦比的铁骑即将诞生!

    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,大宋的皇帝来到了大名府,第一站就到了军营,在静塞军住了几个月,咱们的赵大叔颇有些英武之气,骑着一匹黄马,十分有气势。

    只是当他见到了王德用身后的神骏高傲的马匹,一下子就被惊呆了。

    如果说赵祯是吃惊,那么狄青就是疯狂了。

    这位老帅哥眼睛里冒光,垂涎三尺,哪怕当年对待自己的夫人,他也没这么热情过。当得到了赵祯的许可,狄青几乎是小跑着,到了一匹黑色的马瓦里马身边。

    光滑的皮毛,在阳光的照射之下,反射出缎子一般的光泽。用手抚摸着脊背,能够感受到充满力量的肌肉,狄青越看越兴奋,他突然伸手,揪住了“小卷毛”,飞身上了马背。

    黑色的战马无比愤怒,它觉得被挑战了尊严,小卷毛奋起四蹄,飞速跑了出来,它要把背上的讨厌家伙甩下去。

    狄青哪里会认输,他死死抱住小卷毛的脖颈,如同闪电一般,就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。看得赵祯都愣了。

    “王卿,狄帅不会有事吧?”

    王宁安笑道:“这世上怕是没有狄大帅驾驭不了的战马!”

    赵祯一听,频频点头,“看着狄帅风驰电掣,朕也是颇为手痒,不知道……”敢情赵祯也想试试,吓得王德用连忙摇头。

    “陛下,这几匹马都是公马,性情暴戾,如果圣人要骑,老臣只能下令给来一刀。”王德用黑着脸道:“老臣可舍不得!”

    王德用上了年纪,竟然如同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小孩子,公然拒绝了赵祯的请求。咱们的赵大叔居然没有生气,他笑呵呵道:“朕在军营这些日子,看到了将士们操练,到了战场上,马匹就是士卒们的弟兄伙伴,岂能因为朕一个人,就随便阉割了这么好的战马。”

    赵祯围着一匹棕色的马瓦里马转了几圈,频频点头,这种战马身体雄壮,肌肉明显,线条完美,从里往外,透着力量。

    “王卿,这个战马不便宜吧?”

    王宁安不好意思挠头,“陛下,这是臣的三伯还有堂弟弄回来的,还是让他们向陛下启奏。”

    “好,快把他们叫来。”

    不多时,王良瑾和王宁宣赶来了,他们和赵祯见礼,就讲述起弄到战马的经过。

    要说起来,这个过程也十分有趣。

    他们漂洋过海,来到了天竺,先是装成了丝绸商人,和当地人交易,果然就打听出了马瓦里马的消息。

    王良瑾带着重金去购买,人家不卖!

    拿着绸缎上门,不卖!

    亮出大宋使者的身份,许给好处,还是不卖!

    傲娇的三哥说了,马瓦里马是天神赐给他们的宝贝,根本不是价格能衡量的。

    王良瑾也不是好脾气,他回去之后,带着300名水手,想要硬抢,结果他们低估了三哥的战斗力,居然被打败了,损失了好几十个人。

    王良瑾意兴阑珊,退到了船上,筹划着下一步的计划。

    哪知道这时候,三哥突然带着几匹马赶了过来,他们居然同意交易。王良瑾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这些天竺人脑子有毛病啊?

    拐弯抹角好半天,他们才扭扭捏捏,从怀里拿出了一面琉璃镜。

    原来阿三们从俘虏身上发现了琉璃镜,立刻就引起了他们的兴趣,多么清晰的镜子,丝毫毕现,看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假如献给他们的神灵,神灵一定可以从镜子中,看到更完美的自己,只要让神灵高兴,就会赐福他们——三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,拿镜子换马瓦里马!

    王良瑾听到这个要求,简直高兴疯了,他强忍着冲动,装模作样,足足谈了三天,才达成了交易。

    阿三们拿着镜子,欢天喜地,去供奉神灵,王良瑾简直要笑喷了。他们如法炮制,用镜子换来了500匹马瓦里马,这才漂洋过海,回到了大宋。

    听完他的叙述,赵祯也兴奋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用多少镜子换得一匹战马?”

    王良瑾伸出了一根手指头。

    赵祯惊道:“一面镜子就能换一匹?你们可是赚大了!”

    “陛下,是,是一面镜子换十匹!”

    噗!

    所有人顿时都喷血了,我的老天爷啊,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,这个便宜也太大了!

    唯独王宁安,他面色如常,一点也不意外。

    西方人殖民的时候,甚至拿玻璃珠去换黄金,换土地,相比之下,拿镜子换战马,已经算是很客气了。

    而且如果不是王宁安为了打击铜价,琉璃镜在大宋,也会保持几百贯,甚至上千贯的高价,相比之下,一匹战马也是100贯,并不算便宜……嗯,没错,我们根本没有占三哥的便宜,但是话又说回来,三哥的便宜不占白不占!

    欧阳修听完之后,更是抚掌大笑,笑得前仰后合。

    “启奏陛下,我大宋真是福泽天佑,圣德巍巍,老天爷都在庇护者圣人啊!”

    赵祯笑道:“醉翁也学会拍马屁了?”

    欧阳修连忙摇头,“非也,陛下,当年汉武帝为了得到汗血宝马,曾经两次发兵大宛国,第一次数万骑兵,经长途跋涉,十不存一,惨败而回。第二次李广利率领十万大军,攻破大宛国,仅仅抢回了一千多匹汗血宝马。两次出战,大汉付出了十几万人的代价!如今我大宋只用了几面琉璃镜,就换来了堪比汗血宝马的神驹!难道不是老天保佑吗?”

    听完欧阳修的话,所有人都来了精神,没错,大汉的威风不就是靠着强悍的骑兵打出来的吗!

    毫不客气说,一匹汗血马,铸造了大汉的威风。

    每每读到犯我强汉者,虽远必诛!还是让人热血沸腾,浑身战栗!

    想到了这里,大家伙把目光都放在了面前的战马上面,或许要不了多久,这句话就会改成犯我强宋者,虽远必诛!

    真是让人激动啊!